
最近,一场关于“贷款还是卖保险”的争议,把恒丰银行推上了风口浪尖。
多名借款人通过公开投诉平台爆料,自己在恒丰银行作为资金方的贷款过程中,被“强制捆绑”了高额保证保险。有人借了50万,提前结清时发现光是保费就交了13万多;有人借了17万,每月还款额里硬生生被划走近1500块的保费;还有人借了4.6万,稀里糊涂交了将近一万块的保费,一算真实年化利率,直奔18.96%。
面对借款人的质疑和愤怒,恒丰银行的客服给出了一个看似“理直气壮”的回应:“保费不是银行收的,银行只是代扣,你要退费去找保险公司。”
一句话,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。
好一招“金蝉脱壳”。但问题是,这个“壳”,真的脱得掉吗?

一、银行不是“ 无辜的代扣通道”
先别急着讨论银行有没有责任,我们先把这条业务链条理清楚。
在这个模式里,借款人通过第三方平台(比如“阳光闪贷保”“安逸花”等)申请贷款,钱最终是由恒丰银行出的。但在放款之前,借款人被要求必须先买一份“个人贷款保证保险”。不买?对不起,款不放。
买了之后,借款人每个月还的钱,包含两部分:一部分是贷款本金和利息,另一部分是保费。这两笔钱,都是通过恒丰银行的系统统一扣走的。
现在问题来了:银行在这条链条里,真的只是一个“无辜的代扣通道”吗?
当然不是。
首先,银行是资金的提供方,是整个贷款行为的最终责任人。没有恒丰银行的资金,这笔贷款根本不会发生。银行对贷款的整个流程、合作方的行为、借款人的成本结构,负有不可推卸的审核和管控义务。
其次,银行是“代扣”的执行者。每一笔保费,都是从借款人的账户里,通过恒丰银行的系统,划走的。银行清清楚楚知道每个月扣了多少钱、扣给了谁、扣的是什么名目。说“不知情”,谁信?
更重要的是,银行是这个业务模式的最大受益者之一。通过引入保险增信,银行可以把原本风险较高的客户“包装”成低风险客户,从而降低自己的坏账风险,扩大贷款规模。保费虽然进了保险公司的口袋,但银行拿到了稳定的利息收入,还转移了风险。
好处你占了,风险你转了,现在出问题了,你说“不关我事”?天底下没有这么便宜的事。
二、“强制搭售”早就被明令禁止,恒丰不知道吗?
再来看看这个操作本身。
“不买保险就不给放款”——这不是个案投诉,而是多个平台、多个地区、多个渠道反复出现的共性描述。如果事实成立,这已经触犯了监管的红线。
早在2012年,监管部门就明确禁止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强制搭售保险、理财等产品。2022年施行的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》再次强调:银行不得利用业务便利强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机构提供收费服务,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。
为什么这么规定?因为强制搭售从根本上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。你去借钱,结果被迫买了一份可能根本不需要的保险,保费还高得离谱。这不是金融服务,这是“趁火打劫”。
更恶劣的是,多位借款人反映,办理贷款时,前端页面只展示了较低的贷款利率,对高昂的保险费用要么只字不提,要么用小字藏在角落里。等到发现的时候,钱已经被扣了几个月甚至几年。
这已经不是“搭售”,而是“偷售”。
三、“综合成本18.96%”不是个案,是模式
最让人心惊的,是那个真实年化利率——18.96%。
注意,这不是高利贷,这是“贷款利率+保费”打包之后的综合成本。表面上看,贷款利率可能只有5.5%或者7%、8%,听起来很“普惠”。但加上保费之后,借款人的实际负担翻了一倍甚至两倍。
那个借了50万的借款人,保费13万多,实际年化成本自己去算。那个借了17万的,每月保费1496元,30期下来保费4.48万,占本金的26%以上。
还要注意,这个保费是跟着贷款余额一起扣的。也就是说,即便你还了大半本金,保费还是按原来的金额扣。越到后期,实际费率越高。
这不是金融创新,这是收费魔术。 把利息拆成“低利率+高保费”,既绕开了利率监管的红线,又让借款人在第一时间放松警惕。等到算总账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成本陷阱。
而在这个陷阱里,银行扮演了什么角色?是守门人,还是同谋?
四、“代扣”不是免责金牌
回到那个最核心的问题:恒丰银行说“我只是代扣”,能不能免责?
答案非常明确:不能。
律师付建说得清楚:银行作为实际放款方和每月本息及保费的统一代扣方,对该笔贷款的综合成本结构是明知或应知的。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合作,负有全流程管控与合规把关义务。
说得再直白一点:你的系统在扣钱,你的资金在流动,你的合作方在操作,你的客户在被收割——你说你不知道、不负责,这话说不过去。
打个比方:一个商场里,有商家强迫顾客必须买一张高价门票才能进店消费,商场负责统一收款。顾客发现被骗后,商场说:“钱不是我收的,是那个商家收的,我只是代收。”你觉得顾客会接受吗?监管部门会接受吗?
更何况,银行不是“代收”那么简单。没有银行的资金和渠道,这个业务根本跑不起来。 银行是这个模式的“发动机”,不是“螺丝钉”。
五、监管该出手了
这件事暴露出来的,不仅仅是恒丰银行一家的问题,而是一种在“资金方+助贷机构+保险增信”模式下普遍存在的监管套利行为。
银行把风控外包给保险公司,保险公司用高额保费覆盖风险,助贷平台负责拉客,借款人为所有环节买单。整个链条里,每个参与者都赚了钱,唯独借款人被蒙在鼓里,承担着远超预期的成本。
这是对普惠金融的讽刺,也是对金融消费者的围猎。
监管部门对“强制搭售”和“变相高利贷”一直持高压态度。但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当传统的“高利率”被拆解成“低利率+高保费”时,监管的探头也需要跟着延伸。
对于借款人来说,付建律师的建议值得记住:保存好合同、流水、截图,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,或者向法院起诉。根据最高法的相关意见,利息、罚息和其他费用总和超过年利率24%的部分,法院可以不予支持。
但更根本的,是监管要对这种“化整为零”的收费模式亮明态度:无论你把费用拆成几块,放在哪一环,综合成本必须透明披露,强制搭售必须坚决叫停,银行作为资金方的主体责任必须压实。
写在最后
恒丰银行至今没有对媒体的采访作出回应。但沉默解决不了问题。
13万的保费,4.48万的保费,9884块的保费——这些不是冰冷的数字,而是一个个借款人真金白银的血汗钱。他们之所以借钱,是因为需要用钱;之所以选择银行,是因为相信银行是正规、透明、可信赖的。
如果银行利用这份信任,与合作方一起挖下“低息诱饵、高保收割”的陷阱,那么失去的不仅仅是几个投诉客户,更是千千万万金融消费者对整个银行业的信任。
“代扣”不是遮羞布,通道不是避风港。恒丰银行,以及所有采用类似模式的银行,请正面回答:
这笔保费,到底是不是强制搭售?借款人的综合成本,你们到底有没有责任?
我们等着看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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